我省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

安徽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时间:2026/05/16 10:57 0 次浏览

 

## 我省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 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

**(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/安徽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合发布)**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,我省自2026年起,在建筑及相关行业领域**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**,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、以用人单位为主体、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,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。

### 一、制度背景:从职业资格鉴定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

过去,建筑工人主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业资格鉴定,证书由政府直接颁发。随着国家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,转为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**职业技能等级认定**,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实现了评价主体从“政府”向“社会”和“市场”的转变。

我省积极响应国家部署,省人社厅、省住建厅联合出台《安徽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明确:**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**,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,持证人员同等享受职称评定、薪酬定级、补贴申领等政策待遇。

### 二、核心内容:谁评价、评什么、怎么评

**(一)评价主体多元化**

经省人社厅备案认可的各类评价机构均可开展认定工作,包括:
- 大中型建筑企业(自主评价本企业职工);
- 职业院校(面向在校生及社会人员);
-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(如安徽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)。

目前,全省已有**47家**建筑类评价机构完成备案,覆盖全部16个地市。

**(二)评价工种全覆盖**

首批纳入全面推行的建筑类职业(工种)包括:
- 传统工种:砌筑工、钢筋工、混凝土工、架子工、防水工、电工、焊工、管工、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;
- 新兴工种:装配式建筑施工员、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员、智能楼宇管理员、建筑机器人系统操作员等。

各工种均设置**五个等级**:五级/初级工、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、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。

**(三)评价方式灵活科学**

认定打破唯学历、唯论文倾向,突出**实际操作能力**和**解决一线难题能力**:
- 初级、中级、高级工:采用“理论知识考试+操作技能考核”方式;
- 技师、高级技师:增加“综合评审”(技术答辩或业绩评审);
- 对获得技能大赛奖项、技术革新成果的人员,可破格或直接认定。

### 三、主要举措:政策激励+服务下沉

**1. 落实技能提升补贴**

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,按规定发放**技能提升补贴**:
- 初级工1000元、中级工1500元、高级工2000元;
- 技师、高级技师可按当地政策享受更高额度补贴或人才津贴。

**2. 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**

取得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建筑工人,可申报对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职称,打破“工人”与“干部”的身份壁垒。

**3. 推进“互联网+评价”服务**

依托“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”,实现报名、资格审核、成绩查询、证书下载全流程线上办理。证书可在“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”(http://www.osta.org.cn)全国联网查询。

**4. 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评价**

鼓励大型建筑企业备案成为自主评价机构,结合生产实际开展“车间考核+业绩评定”。目前已批准**中建四局安徽公司、安徽建工集团**等12家企业开展自主评价。

### 四、实施进展:2026年全面铺开

根据省人社厅、省住建厅联合印发的《安徽省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,2026年将实现以下目标:

- 全省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覆盖率达到**80%以上**的重点企业;
- 全年新增持证建筑工人**不少于5万人次**;
- 各设区市至少设立**1个标准化认定考点**;
- 启动“技师研修计划”,重点培养一批高级技师和“江淮杰出工匠”。

目前,安徽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为省级龙头评价机构,已率先发布《2026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安排》,并同步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,形成了“培训+评价+补贴+使用”的完整闭环。

### 五、意义与展望

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,是我省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的重大举措,对于:

- **企业**:能够精准评价职工技能,为薪酬激励、岗位晋升提供依据;
- **工人**:获得国家认可的等级证书,提升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;
- **行业**:促进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优化,助推建筑业向工业化、数字化、绿色化转型。

下一步,我省将持续完善评价标准、扩大评价覆盖面、强化质量监管,切实做到“谁评价、谁发证、谁负责”,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信力和含金量,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培育更多“徽匠”能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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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**  
**安徽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**  
**2026年1月**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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